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关于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校党委审议批准,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开展了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于6月27日(周四)14:30召开6月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书记佘星宇同志负责会议主持,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9名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一支部委员江晖同志领读,全体党员集体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在集中学习环节,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精神。
接着,一支部书记佘星宇围绕《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第二部分第26课《不要谋求特殊待遇》内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纪律教育授课。强调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观念:在我们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更没有特殊干部。每一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一名普通战士,都应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践行党的宗旨。如何做到不谋求特殊待遇,应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是要加强党性修养;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四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拒绝特权思想,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庄严承诺和坚定行动。我们要坚守公仆初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清正廉洁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会中,党总支书记杨冬伟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为帮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讲授了一堂生动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强调我们要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教育活动。一是要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使每位党员都能深刻理解纪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三是要明确界定各类行为规范,让师生知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四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纪律得到切实遵守。我们每一位党员都应成为遵纪守纪的模范,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事和学生。当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心中有纪、言行有度,我们的学校就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随后,曹湾同志和王园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开展学习研讨。
曹湾同志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自身的查摆,结合自身岗位与工作职责,要仔细分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对学生不公平对待、教育方法不当等问题。在与同事的合作中,是否存在不团结、不协调的现象。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时,是否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责任感,有无消极应对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时,在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中,是否存在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语或行为。通过全面深入地紧扣各项纪律来查摆自身,更清晰地认识到潜在的违纪风险点。这将有助于今后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师德水平,为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真正践行党的教育使命,展现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王园同志从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一是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深入理解党的政治纪律、掌握党的组织纪律、领会党的廉洁纪律、坚守党的群众纪律、遵守党的工作纪律、恪守党的生活纪律;二是查摆自身违纪风险点,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查摆自身;三是结合教师岗位与工作职责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在教学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是否存在传播错误思想或观点的风险、在学生管理方面,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避免歧视或偏袒某个学生群体,确保公平公正、在与家长沟通时,要真诚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冷漠或推诿的态度,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参与学校或社会活动时,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会议最后佘星宇同志部署了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好庆祝建党 103 周年各项工作、深化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并对全体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学情况(学习心得、条例手册笔记)进行检查。
至此,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