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关于7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校党委审议批准,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开展了7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于7月25日(周四)14:30召开7月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书记佘星宇同志负责会议主持,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10名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一支部委员江晖同志领读,全体党员集体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在集中学习环节,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文件精神、《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中央编发的50个违纪行为典型案例。
接着,一支部支委江晖围绕围绕《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第二部分第28课《不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内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纪律教育授课。强调我们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津补贴发放要合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看似关心爱护职工,实则是践踏纪律底线,慷公家之慨,揩公家之油。然而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切莫心存侥幸。
会中,一支部支委肖洵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为帮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讲授了一堂生动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强调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我们要深入理解“学记、知纪、明纪、守纪”的内涵。围绕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四个方面展开讲授,“学记、知纪、明纪、守纪”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也是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余本琪同志和李燕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开展学习研讨。
余本琪同志: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党员,我深知自身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在党的教育事业中,不仅要传授知识、启迪智慧,更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条例》)是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法规,为我们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明确的指引。由此,我围绕《条例》开展了深入的学习研讨,并结合自身岗位与工作职责,全面查找了潜在的违纪风险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自身的查摆,通过这次学习研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我将以《条例》为镜,不断查摆自身,确保在教育事业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李燕同志:围绕《条例》中规定的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讨和查摆。我们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岗位和工作职责,全面查找可能存在的违纪风险点。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前进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最后佘星宇同志部署了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在防汛抗旱中积极发挥作用、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重点工作。
至此,教育学院党总支一支部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圆满结束。